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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 台電版無間道 刑事警察局破獲內鬼竊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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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編輯發佈、首次上稿 2019-8-14 17:50:40 | 預覽列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台電版無間道 刑事警察局破獲內鬼竊電案)

【記者 范至延 台北報導】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簡股楊檢察官唯宏前於107年12月24日指揮刑事警察局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同偵破楊嫌為首竊電集團案,發現查緝勤務情資遭有心人士多次外洩,致使楊嫌採取緊急撤離滅證,遂由檢察官另案指揮偵辦,擴大查緝。


發言人-刑事局偵四大隊 副大隊長王志成(記者 范至延 攝)
 ▲發言人-刑事局偵四大隊 副大隊長王志成(記者 范至延 攝)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表示,鑒於消息走漏造成台電公司鉅額營業損失,警方特別與台電公司總管理處共同成立「專案小組」,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發現台電公司稽查人員呂嫌行跡可疑,研判長期收取竊電大戶之非法賄賂,進行包庇護航。


台灣電力公司:業務處 系統整合資深專業管理師 李秀碧(記者 范至延 攝)
 ▲台灣電力公司:業務處 系統整合資深專業管理師 李秀碧(記者 范至延 攝)

 另經刑事警察局縝密偵查,發現楊嫌住家及挖礦場遭查獲竊電後,呂嫌利用職務之便及台電公司稽查制度的漏洞,擅自將原本應「成案」之用電實地調查書竄改為「不成案」,讓用電大戶逃過鉅額的電費追繳。承辦檢察官於8月12日親自帶隊將呂嫌等人查緝到案,除現場稽查竊電廠房外,並扣得現金新臺幣68萬餘元、洋酒禮盒等贓證物,訊後依違反詐欺、背信、洩密等罪嫌解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犯嫌呂○○業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中。


查獲證物(記者 范至延 攝)
 ▲查獲證物(記者 范至延 攝)

 目前適值夏季用電高峰,刑事警察局呼籲大眾應透過合法方式節省電費,以免觸犯相關法律。

台電版無間道 刑事警察局破獲內鬼竊電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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