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左側

[離島] 「兒少性剝削」修法重罰 澎警提醒「三不四要」保護原則

 [複製連結]
95358 14668
MinZhen 編輯發佈、首次上稿 2024-8-1 06:52:25 | 預覽列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兒少性剝削」修法重罰 澎警提醒「三不四要」保護原則)

【記者 劉婷 澎湖報導】

 現在正值暑假期間,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為防制兒少性剝削犯罪與被害,並避免兒少私密影像遭拍攝及散布,妥適運用各種時機及活動向民眾宣導相關法令,及強化兒少網路安全觀念。

「兒少性剝削」修法重罰 澎警提醒「三不四要」保護原則(圖: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提供)
 ▲「兒少性剝削」修法重罰 澎警提醒「三不四要」保護原則(圖: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提供)

 澎警提醒與未成年人發生對價性行為,拍攝、散布或持有兒少裸露影像,甚至是利用兒少從事坐檯陪酒或色情伴遊、伴唱等行為,均已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規定;此外,常見的性影像暴力態樣,如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下載分享性影像給他人以及製造Deepfake性影像等,都是犯罪行為,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另外於113年7月12日政府三讀通過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提高部分條文罰則,如持有兒少性影像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支付對價觀覽兒少性影像者,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罰金等規定,以強化嚇阻兒少性剝削犯罪發生。

「兒少性剝削」修法重罰 澎警提醒「三不四要」保護原則(圖: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提供)
 ▲「兒少性剝削」修法重罰 澎警提醒「三不四要」保護原則(圖: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提供)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提醒民眾謹記「三不四要」原則:「三不」—不拍攝私密部位、不分享裸露照片、不隱忍惡意威脅;若不慎遇到私密照片外流時,記得「四要」—要求助、要蒐證、要報警、要移除。以提高警覺並加強自我保護的能力,共同杜絕兒少性剝削之不法情事發生。



供稿、廣告、糾錯、指正、爆料、投訴等:CoolQi2009@Gmail.com、LINE ID:CoolQi

使用道具 ⛔ 揪錯指正

關注0

粉絲0

新聞301

人氣排行
 0928-517147
 131-24073058
星期一至星期五 AM 10:00~PM 17:00
圖文供稿:Gmail 信箱QQ 信箱
  • 掃瞄瀏覽八方 Facebook
  • 掃瞄瀏覽八方 Google news
  • 掃瞄瀏覽八方 YouTube
  • 掃瞄下載八方 APK
  • 掃瞄瀏覽八方新聞行動版

台灣總社:540026 南投縣 南投市 平山一路三街 46 號、FAX:04 9226 4592

Copyright © 1985 - 2024 八方新聞 業採供稿:CoolQi2009@GMail.comCoolOdd@QQ.Com Professional Edition.   IPv6   SSLSecure